国家卫计委对建设医学检验实验(experiment)室的基本要求
(国卫医发[2016]37号)
以(国发[2013]4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基本起点,国家卫计委对医学检验实验室建设提出下列要求:
1、设置医学检验实验室对于实现区域医疗资源共享(resource sharing),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具有重要作用。
2、医学检验实验(experiment)室属于单独设置的医疗机构,主要如下:
A:独立法人,独立承担相应法律(Law)责任
B:由区市级以上卫计委行政部审批
3、各级卫计委要将医学检验实验(experiment)室统一纳入当地医疗质量控制(Quality Control)体系。
4、开办集团化、连锁化医学检验实验(experiment)室的申请主体,可以优先审批。
5、医学检验实验(experiment)室应与二级综合医院建立协作关系。DNA实验室结构和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设备适用于主要通过呼吸途径使人传染上严重的甚至是致死疾病的致病微生物及其毒素,通常已有预防传染的疫苗。
6、作为国内建设医学检验实验室的领导者,将严格按照(国卫医发[2016]37号)本规范进行设计规划(设计大工程或作计划)、建设、装修及改造。
【二级施工资质】实验(experiment)室设计、建设、装修、改造、通风、净化、水电气、三废处理,实验室家具设计生产安装一站式。DNA实验室即进行试验的场所。实验室是科学的摇篮,是科学研究的基地,科技发展的源泉,对科技发展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实验室设备每类生物安全防护实验室根据所处理的微生物及其毒素的危害程度各分为四级。各级实验室的生物安全防护要求依次为:一级最低,四级最高。